今天立志愿小编整理了关于国家的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承认加分吗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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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播音主持艺考政策
所有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分专业录取工作。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含
舞蹈学、
音乐学、设计学类、
绘画、
动画、
书法学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对于舞蹈学、音乐学、设计学类、绘画、动画、书
法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对于戏剧与影视学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含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
1.对于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对于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
河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所有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统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对学生的
英语基础要求较高,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五条 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
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业内容。

关于国家的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承认加分吗
录取的时候是一定是不承认的。即按照录取分数加分后调档,紧接着按照原始分数进行投档。基本调档的都能进,毕竟现在都有扩招的嘛!但是加分用来不能选择专业的。
目前看来还是不错的,但是业内普遍评价是这种科目的人在不久的将来会过剩的。国内还是以工学为主,建议学些关于电信,电力,
自动化的工学。对于金融危机来说,化类的工学现在的就业情况也不错,比如化工或者工控,材料也还好。不过这也只是我一家之言,毕竟我就是学工科的,觉得前途还不错。由于你貌似不过重本线,建议去学些特殊类的。比如海洋,海事,外语……可能对于普通本科来说这些是个更好的选择吧!
立志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武汉纺织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深入贯彻实施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武汉纺织大学章程》等法律法规亩敬,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
中文名称为武汉纺织大学,中文简称“纺大”,国标代码为10495,设有阳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东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由中央和湖北省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者耐和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各省级招办、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首盯
第七条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八条 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比例内设置预留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及程序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在各省规定的调档比例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省(市、区)招办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
第十三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部分专业考察单科成绩等条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文史类为语文(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使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该省(市、区)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各省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艺术类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
美术与设计学类(含动画)专业:学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折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名]。
(二)
表演(
服装表演)专业:最低身高要求:男生1.86米,女生1.70米。认可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湖北省外考生需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证。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专业成绩(湖北省专业成绩为统考成绩,外省专业成绩为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有关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60分;
会计学(ACCA):120分;
金融学(CFA):120分。以上专业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此类专业间也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高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外方合作高校为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外方合作高校为日本文
化学园大学;
纺织工程外方合作高校为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专业(表演专业除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录取规则按当地招生政策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当年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新生资格复查等工作。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编:430200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立志愿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国家的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承认加分吗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立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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